秦来宝与梁海港、安徽恒福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0207民初5866号
判决日期:2020-12-22
法院: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秦来宝诉被告梁海港、安徽恒福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立案。原告秦来宝于2020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秦来宝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41元,由原告秦来宝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陶呈成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焦颖
书记员吴沙莎
判决日期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