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马某、沈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甘1024民初1248号
判决日期:2020-12-22
法院:合水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某、沈某、庆城县宏盛果品储藏有限公司、俄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7日立案后,原告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796元,退还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议庭
审判员张海娟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李倩
判决日期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