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与朱小红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宁0402民初10336号
判决日期:2020-12-22
法院: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与被告朱小红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2020年12月7日原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马向玲
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吕晓慧
判决日期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