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固原泰合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广元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固原分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宁0402民初1672号
判决日期:2020-12-22
法院: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0年4月23日对原告杨某与被告固原泰合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广元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固原分公司、固原市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宁0402民初1672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2020)宁0402民初1672号民事判决书中将全部“固原泰和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补正为“固原泰合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议庭
审判员伏志刚
二○二○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郭升
判决日期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