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创律师事务所与李玉珍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103民初12625号
判决日期:2020-12-21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建创律师事务所与被告李玉珍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河南建创律师事务所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经本院通知,原告河南建创律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而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王岩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秦雪
书记员吴珠琳
判决日期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