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国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0181民初6079号
判决日期:2020-12-21
法院:巢湖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昌军与被告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12月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巢湖国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2880元,减半收取21440元,由原告巢湖国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翟华菁
二0二0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许晶晶
判决日期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