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申创钢构工程有限公司、稂小强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赣0502执保219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21
法院: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新余申创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稂小强、茂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6日作出(2019)赣0502执保2196号执行裁定书,依法查封、冻结了被申请稂小强、茂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申请人新余申创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稂小强、茂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简谊莲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杜小玲
判决日期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