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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古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法云
联系方式:0532-87849073
注册时间:1992-09-15
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曲家村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古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不含特种设备),土石方工程施工(不含爆破),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批发及零售: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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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古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天盈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鲁0202执173-1号         判决日期:2020-12-18         法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31日审结的(2015)南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曾作出(2015)南民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青岛天盈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湖南路XX号房屋一处,现查封期限临近届满,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继续查封上述房产
判决结果
一、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青岛天盈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湖南路XX号房产。 二、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3年。自2018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19日。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7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执行人承担,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李人鹤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江婷
判决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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