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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6256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义重
联系方式:18710812714
注册时间:2013-11-12
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6号旗远·锦上二期1幢1单元21层12102号
简介:
不同类型的大坝、电站厂房、引水和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基础工程、导截流工程施工;砂石料生产;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闸门制作安装;堤防加高加固;泵站、涵洞、隧道、公路、桥梁、机场、港口、河道疏浚、灌溉、排水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矿山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设备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普通货物运输;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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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义民与新疆天宇明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陕0113民初14794号         判决日期:2020-12-18         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皇甫义民与被告新疆天宇明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31日立案受理。定于2020年11月17日开庭,原告皇甫义民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皇甫义民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皇甫义民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雷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党鹏英
判决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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