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华、邱甲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481执保1627号
判决日期:2020-12-18
法院: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张建华与被申请人邱甲义、滕州市中远建设有限公司、徐存高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根据滕州市人民法院(2020)鲁0481财保1309民事裁定书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邱甲义、滕州市中远建设有限公司、徐存高银行存款14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刘宝霞
判决日期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