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属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西藏伊成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藏0402执保4号
判决日期:2020-12-18
法院: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藏属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藏伊成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西藏属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执行人西藏伊成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138802551729的账号余额4650000.00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西藏伊成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138802551729的账号余额4650000.00元,冻结期限为六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其加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白玛群旦
判决日期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