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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聚晨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龙千益
联系方式:19968089213
注册时间:2014-08-19
公司地址: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S组团S-21号一楼
简介:
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养护工程、防水防渗防腐保温工程、地坪漆工程、智能化工程、防雷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织品、劳保防护品产品、办公用品、电器、电子产品、金属材料(除国家专营专控外)、肥料化肥、防水防渗HDPE材料、消防设备、饮水设备、公路标识标牌、管道、体育用品、健身器材、空调、照明电器、LED产品、太阳能光伏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产品、厨房用具销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管理养护;绿化苗木花卉、林业种植及销售;物业管理;广告、板房租售;工程劳务分包、工程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拆除工程(爆破作业工程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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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仁惠与韦遗政、广西聚晨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桂1302民初3295号         判决日期:2020-12-18         法院: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韦仁惠与被告韦遗政、广西聚晨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7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20年7月27日,本院依法追加韦锦观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审理过程中,被告韦锦观已履行给付义务,原告于2020年8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韦仁惠撤回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卢巨根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刘霜
判决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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