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内0102民初7208号
判决日期:2020-12-18
法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被告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7476元,由原告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韩宇
人民陪审员孟丽群
人民陪审员云耀志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杨婷
判决日期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