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五金总汇有限公司与大庆市腾宁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黑0603执201号之三
判决日期:2020-12-18
法院: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大庆五金总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庆市腾宁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黑0603民初218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大庆市腾宁经贸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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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扣划被执行人大庆市腾宁经贸有限公司名下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李惠群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宋美超
判决日期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