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十堰市安洪模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0123民初5965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18
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十堰市安洪模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1日立案,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14元,减半收取457元,保全费466元,共计923元,由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小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王惠
判决日期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