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纯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安徽建城建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1503民初5984号
判决日期:2020-12-18
法院: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纯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于2020年11月30日向本院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赵纯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20元,减半收取计460元,由原告赵纯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周虹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刘立婷
书记员苏秋怡
判决日期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