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文与谢英豪、吴瑞奇、广州市芳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12民终1306号
判决日期:2020-12-17
法院: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苏锡文因与被上诉人谢英豪、吴瑞奇、第三人广州市芳村市**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村园林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0)粤1203民初1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0)粤1203民初14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苏锡文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340.41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张秀丽
审判员任喜跃
审判员黄春歌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黎嘉豪
书记员赵崇轩
判决日期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