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鲁0521执保138号
判决日期:2020-12-17
法院: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受理申请人江苏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505民初100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对被申请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予以保全冻结,本案于2020年4月28日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判决日期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