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鑫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唐继先、贾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1381民初484号
判决日期:2020-12-16
法院: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鑫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唐继先、被告贾阵、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合议庭
审判长胡岳
人民陪审员张士汞
人民陪审员王小伟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张燕春
判决日期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