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宗宝与安徽东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曹西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1302民初4618号
判决日期:2020-12-16
法院: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何宗宝与被告安徽东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曹西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何宗宝于2020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何宗宝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56元,由原告何宗宝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长青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法官助理王明明
书记员魏硕
判决日期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