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祥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1121执630号
判决日期:2020-12-16
法院: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日照市祥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1121民初3706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山东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调解书内容和规定的时间自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日照市祥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6月1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2113628.6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23536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日照市祥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20)鲁1121执630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何乃玉
审判员李云峰
审判员安丰阳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李晓
判决日期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