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亮与荆州市成昌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0607民初3618号
判决日期:2020-12-16
法院: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天亮与被告荆州市成昌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陈大寨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原告刘天亮于2020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天亮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25元,由原告刘天亮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晓丽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何欢
判决日期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