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陕西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陕西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和兴
联系方式:7810885
注册时间:2002-02-19
公司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两河工业园区
简介:
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展开
申请执行人陕西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河县天尔秀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纪维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陕0929执恢362号         判决日期:2020-12-16         法院: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陕西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河县天尔秀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纪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20日依据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陕0929民初918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给付借款594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次执行,故本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同年10月13日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5940000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次执行中,因申请执行人陕西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河县天尔秀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纪维达成和解协议:剩余欠款5837599.61元,自2020年11月11日起按月利率2.5%计付利息,于2021年1月30日之前偿还253万元及利息,于2021年6月30日前还清剩余本金及利息。故申请人于2020年12月1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0)陕0929执恢3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庞勇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姜曼
判决日期
2020-12-16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