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珩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地天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杨建云、江苏华鹏特种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苏1182民初1423号
判决日期:2020-12-16
法院: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江苏华鹏特种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珩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地天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杨建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原告申请,本院依法查封四川珩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地天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杨建云财产。江苏华鹏特种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现
判决结果
解除对申请人四川珩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地天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杨建云银行存款700000元或等值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栾汉勤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郭平
判决日期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