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起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吉0102执1644号
判决日期:2020-12-15
法院: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省起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2020)吉01民终917号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银行存款人民币175625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曲刚
审判员赵伟
审判员刘浩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马世钧
判决日期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