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兴林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1181民初4302号
判决日期:2020-12-15
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本院在审理原告芦兴林诉被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中,原告芦兴林于2020年1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芦兴林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芦兴林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屈剑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法官助理叶劲岐
书记员戴琨
判决日期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