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峰海曲辰置业有限公司与武汉正运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1122民初2127号
判决日期:2020-12-15
法院: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湖北峰海曲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正运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9日立案。原告湖北峰海曲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湖北峰海曲辰置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75元,减半收取计137元,由原告湖北峰海曲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阮红耀
审判员阮红玲
审判员黄红英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赵丹
判决日期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