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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志国
联系方式:0314-7085333
注册时间:2008-03-13
公司地址:隆化县隆化镇兴洲商厦512室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铁路工程建筑;工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城市公路桥梁工程建筑活动;架线和管道及路灯工程;节能工程建筑;环保工程建筑;生态保护工程建筑;电力工程施工;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和装修;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水处理安装、水井钻探施工;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拆除工程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场地准备活动;古建筑维修服务;机场场道工程;飞机场停机坪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工程围栏装卸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土地整理、土地复垦;造林和更新;防沙治沙工程;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防雷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建材零售。(在取得资质证后并在有效的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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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富与隆化县唐三营镇石片村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0825民初1324号         判决日期:2020-12-14         法院:隆化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长富与被告隆化县唐三营镇石片村村民委员会、第三人承德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以本案纠纷经隆化县唐三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20年8月17日调解达成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李长富撤回对被告隆化县唐三营镇石片村村民委员会、第三人隆化县承德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2元,由原告李长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黄爱湘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王静
判决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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