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林、朱永民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16民终2968号
判决日期:2020-12-14
法院: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李景林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鹿邑县人民法院(2020)豫1628民初116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李景林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张群阳
审判员张子亚
审判员张杰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石磊
书记员马家欣
判决日期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