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香娥与宝鸡永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亚军,陕西国中置业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陕0304民初140号
判决日期:2020-12-12
法院: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香娥与被告李亚军、宝鸡永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国中置业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张香娥于2020年4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张香娥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香娥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高娟萍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法官助理李艳
书记员段鹏
判决日期
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