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徐州华东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391民初3759号
判决日期:2020-12-12
法院: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徐州华东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明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徐州华东机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江苏明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235万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并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将被申请人江苏明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235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等。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马影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法官助理赵超
书记员高悦
判决日期
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