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兆美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0604民初24180号
判决日期:2020-12-12
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佛山市兆美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8月6日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以与两被告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两被告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佛山市兆美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5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军耀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郑冰倩
判决日期
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