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风兰与青海星晨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青0121执916号
判决日期:2020-12-11
法院: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罗风兰与被执行人青海星晨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大通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大劳人仲案(2020)63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标的额为233414.87元。执行到位标的236815.87元,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判决日期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