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兴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丹露成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先予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川0504执1571号
判决日期:2020-12-11
法院: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龙马兴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丹露成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先予执行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案款700万元,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判决日期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