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朱刚、罗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0781民初5092号
判决日期:2020-12-11
法院:江油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油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朱刚、罗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由审判员周晓龙独任审理。2020年10月26日,原告江油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油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江油市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周晓龙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李琨玉
判决日期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