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与中国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宁0521民初1748号
判决日期:2020-12-10
法院:中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杰与被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7日立案受理。2020年7月1日,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张杰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杰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于龙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王莉
判决日期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