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贝尔特置业有限公司与金建江、肖增娟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321民初1053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12-09
法院:沂南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贝尔特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金建江、肖增娟、第三人山东沂南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1日作出(2020)鲁1321民初1053号民事裁定,查封被告金建江、肖增娟所有的(2019)沂南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50号房产,保全价值250000元。期限为自2020年3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
原告山东贝尔特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告金建江、肖增娟所有的(2019)沂南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50号房产的查封
合议庭
审判员任晓龙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胡晓丽
判决日期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