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0202民初178号
判决日期:2020-12-08
法院: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湖南日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湖南日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并提供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保单号为:PZPP2043010067000000××××)作为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13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舒睿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法官助理韩涛
书记员黄郅
判决日期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