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鸿楼商场五金一组与昔阳县水利局、昔阳抗旱服务队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晋0724民初527号
判决日期:2020-12-08
法院:山西省昔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昔阳县鸿楼商场五金一组诉被告昔阳县水利局、昔阳县抗旱服务队、张秀芳、王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原告于2020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昔阳县鸿楼商场五金一组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50.58元,由原告减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勋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孔令贤
判决日期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