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40广水市全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泽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830民初3840号
判决日期:2020-12-08
法院: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广水市全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泽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广水市全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江苏泽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220万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为申请人广水市全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保全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泽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款项22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周天保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王龙
判决日期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