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晋商汽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新0106民初946号
判决日期:2020-12-08
法院: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乌鲁木齐晋商汽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1日立案。2020年11月9日,原告乌鲁木齐晋商汽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乌鲁木齐晋商汽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826.56元(原告已预交4413.28元),原告乌鲁木齐晋商汽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将诉讼请求变更为50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乌鲁木齐晋商汽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负担,由本院向原告乌鲁木齐晋商汽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退回3888.28元
合议庭
审判长张政
人民陪审员刘红琴
人民陪审员张秀珍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书记员吴慧娟
判决日期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