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建洪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0605民初25644号
判决日期:2020-12-08
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营口建洪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1月19日以双方达成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营口建洪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847.88元(营口建洪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营口建洪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麦上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廖嘉颖
判决日期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