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军质与刘涛、鄂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宏能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0704民初1379号
判决日期:2020-12-07
法院: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熊军质诉被告刘涛、鄂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宏能分公司、濮阳市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沼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吉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环宇景观古建有限公司、湖北吴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盈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日立案。熊军质于2020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鄂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宏能分公司、濮阳市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沼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吉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环宇景观古建有限公司、湖北吴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盈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熊军质撤回对鄂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宏能分公司、濮阳市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沼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吉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环宇景观古建有限公司、湖北吴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盈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长姜昭威审判员李健审判员陈茜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李兰
判决日期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