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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涛
联系方式:0535-5528608
注册时间:2003-06-30
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90号
简介: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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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华宇航天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602民初361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07         法院: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华宇航天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397元和财产保全费3018元,由原告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行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董海涛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门小毓
判决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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