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华宇航天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602民初361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07
法院: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华宇航天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397元和财产保全费3018元,由原告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行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董海涛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门小毓
判决日期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