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清、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01民终2762号
判决日期:2020-12-07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王书清因与被上诉人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胡红星、南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2020)赣0121民初1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2020)赣0121民初12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王书清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7889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汪西菲
审判员俞志翀
审判员王革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应思奇
书记员熊浩
判决日期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