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隽戎、中徽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皖1881民初818-1号
判决日期:2020-12-07
法院:宁国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葛隽戎与被申请人中徽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20年3月30日作出(2020)皖1881民初818号民事裁定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现因原告申请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中徽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820060.26元财产的保全
合议庭
审判长谢成明
人民陪审员赵国强
人民陪审员刘华蓉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仇瑶
判决日期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