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54杨学民、曹方猛与江苏新奥翔体育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乡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311民初5554号
判决日期:2020-12-07
法院: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学民、曹方猛与被告江苏新奥翔体育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乡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杨学民、曹方猛于2020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杨学民、曹方猛撤回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沈广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张艳
书记员汪伟
判决日期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