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顶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丽水市大运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1126民初1851号
判决日期:2020-12-04
法院:庆元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庆元县顶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丽水市大运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0日立案。庆元县顶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庆元县顶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吴小才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吴为君
书记员朱丹
判决日期
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