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明文
联系方式:0851-84876008
注册时间:2013-05-06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12楼01-08号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仓储物流;公路养护、检测(公路、桥梁、隧道);公路施工;建筑施工;机电安装;环保施工;园林绿化施工;花卉苗木种植(限分支机构及生产经营地经营);物业管理;食品、百货、谷物、豆及薯类、农副产品销售;鲜肉、鲜蛋、新鲜水果、新鲜蔬菜、食用农产品零售;餐饮服务;酒店管理;汽车租赁;汽车修理;汽车充电;汽车加气;土地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电子商务服务;土地开发;建筑材料、交通器材、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经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附属设施管理维护;服务区经营管理;高速公路广告经营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展开
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凤冈县星原广告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黔0115民初10957号         判决日期:2020-12-03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凤冈县星原广告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凤冈县星原广告有限公司2470976.46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了其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的自建房作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凤冈县星原广告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470976.46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遵义市自建房。 对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如需继续查封冻结,当事人应当在冻结或查封期限届满前十天向本院提出续封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舒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文涛
判决日期
2020-12-03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