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潇、李阳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0115民初8534号
判决日期:2020-12-03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马潇、李阳与被申请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价值510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51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娇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刘若琳
判决日期
2020-12-03